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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王瑾提出的控制倭國港口關稅的要求,山名持豐想都沒想就答應了下來。只要不動倭國的田稅和鹽稅,其他的都是邊邊角角不傷倭國的根本。
本以為如此喪權辱國的條件會費一般周折,沒想到這麼容易就解決了,王瑾緊接著又提出了第四條:“這第四條就是大明商品進入倭國只在海關一次性繳納百分之五的關稅,進入倭國之後,不得再向大明商人徵稅。”
這一條山名持豐堅決不同意,他知道一旦答應了這個條件,就會造成本國商人與明國商人極大的矛盾,商人們不敢惹明國人,就會把怒火全部發洩在幕府身上。倭國的商人可不是明國的商人,絲毫沒有政治地位,倭國的各大家族不僅是地主,也是商人。
“王將軍,這一條在下堅決不能答應,我國可以對明國商人進行補償,但是在徵稅上一定要與我國商人一視同仁,不然會出大亂子的。”
“算了咱家理解,這一條不堅持了,不過我大明商人享有最優惠的稅率待遇,不得向大明商人進行攤派不合理收費。”這一條王瑾本來也不打算堅持,大明做的是大宗商品交易,貨到港口自然有倭國商人接手大明貨物,之所以堅持這一條是為以後著想。
“這個可以理解,明國人並不是我國百姓,自然不能接受稅賦外的攤派。在下覺得這一條我國商人在明國也同樣享受這個權利,拒絕攤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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