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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後的操場,李明坐在籃球場的看臺上,手裡拿著本子和筆在隨意的寫著些什麼。
房子抵作本金,李明需要代替這個家揹負的債務還剩二十八萬元。而這次肢解上杉千的家庭幫助李明抵消了其中八萬的債務,也就是說李明現在仍舊欠宗哥高達二十萬元。
一共擁十五萬換取了一份在螞蟻無抵押金融貸款公司工作和喘息的機會……
目前宗哥給李明要賬的抽成為百分之五,也就是說以李明目前所欠金額想要還清,至少要幫宗哥討要回四百萬的債務······
可李明顯然是沒打算按著宗哥的節奏走,正思索著怎麼能夠在短時間內搞到二十萬。
畢竟。並不是每次詐騙都能遇到像是上杉千這樣的,更何況還要考慮法律暴露的成本。
用手中的筆敲著自己的牙齒,李明暗暗想到:嗯,上杉千那邊只知道自己修飾裝扮過的樣子,以及是來自中政市罷了,短時間內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不要低估司法系統的能力,同樣,也不要高估他們的效率。】
正當李明在本子上歪歪斜斜的寫下代表金錢的符號時,在呼喊聲中一個籃球便朝著自己飛襲而來。
順手一撥,籃球便朝著來路折返回去。
“明哥兒,怎麼不下來打球啊?”一身球衣的王博華擦拭了一下額頭上的汗漬,然後接住籃球用五指扣住熱情的喊道。
李明合上本子然後站起身來,看著球場上肆意揮灑汗水的同學微笑道,“你們打吧,我在想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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