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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天明很有耐心的等巴頌叫夠了,才蹲下身來,拍拍他的臉,說道:“這次只是給你個警告,跟我做生意,最好保持誠信,否則我會讓你們知道什麼是後悔。”
巴頌咬牙忍著渾身顫抖的感覺,說道:“你這是對我們的挑釁!你會付出代價的!”
駱天明好笑的道:“挑釁?錯!這是不屑。
你們不過是一幫挖別人的器官來賣的販子,除了心狠手辣,還有什麼能耐?別以為警察奈何不了你們,你們就可以稱霸一方了,那是你們沒有招惹到狠人。
很不巧,我就是你們招惹不起的人。惹惱了我,我就費點手腳,把你們全殺光!”
駱天明說的輕描淡寫,但巴頌卻感覺到了刺骨的寒冷,因為他能感覺到,駱天明的話一點都沒有虛張聲勢,而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駱天明說完這句話,就起身開門出去了,絲毫不在意會所的其他保安上來圍攻。
而巴頌也被嚇住了,忘了招呼保安。
駱天明離開會所時,剛好路過麵包車的旁邊,江子健在車裡看著他路過,卻沒有出聲招呼,更沒有給他的手下介紹。
一天之後,李老闆到了曼谷,住進了巴頌指定的醫院,並將七成的款項打入對方指定的賬戶。
如果駱天明只是李老闆的保鏢,接下來他只需等結果就行了,如果對方沒能找來腎源,才是他出手的時候。
可惜他不只是李老闆的保鏢,所以故意大咧咧的到處閒逛,生怕巴頌的人報復的時候找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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