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第二百七十五章 禁夜令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go-->

因為古代有夜禁制度,一入夜便禁止行人上街溜達。

凌州也是如此。

夜裡一旦那個黎明百姓跑出來閒逛,那就很可能會被巡夜的人捉住,打屁股。

因為唐朝、元朝、明朝與清朝都實行嚴厲的夜禁,只有宋朝,夜禁才比較鬆弛。

特別是清前期,夜禁制度非常荒唐。

《大清律》規定:

“凡京城夜禁,一更三點,鐘聲已靜之後、五更三點鐘聲未動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

外郡城鎮各減一等,其京城外郡因公務急速、軍民之家有疾病、生產、死喪,不在禁限。”

這條法律完全抄自《大明律》,沒什麼特別。

明清社會都這麼搞。

比較奇葩的是一些地方官的發揮。

康熙年間有個能吏,叫做黃六鴻(不是黃飛鴻),寫了一本州縣官理政指南書——《福惠全書》。

為什麼叫“福惠全書”呢?因為黃六鴻認為,做官是一件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事情,而這本書的內容,就是指導基層官員怎麼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

來看看黃六鴻是怎麼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吧。

他在書中說,必須嚴格執行夜禁:“有店坊之處,每晚起更時,鳴金禁夜,一應客商俱俟晨雞三唱,天明,開店放行。”

你投宿住店,天亮是不可以退房的。

而且,“無論城市鄉村,凡定更之後,禁止行走。

但盛夏炎暑,小民無深房大院,嘗於門外坐臥乘涼,若一概閉之湫室,未免鬱熱成疾,亦屬厲民,每值五六七月不禁居民開門納涼。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