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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同嚴肅道:“不行,官契簽了的同時即刻過戶,否則這之後我再尋不到你給我過戶鋪子,那也是麻煩事。”
過戶銀子太多,賣家不願意承擔全部,鄭同又和他磨了會……
過戶銀子最後說定由賣家承擔三分之二,鄭同最後才幫忙徐雅說成了這鋪子過戶的事。
如此,利用賣家著急用錢的心理,鄭同倒是為徐雅省下了十幾兩的過戶銀,反而讓她鋪子買到手時,比契銀沒漲之前還省了些銀子。
雙方叫來牙人簽了契,契約上,因徐雅這個買主正當時並不在場,鄭同先簽了自己名字,只等徐雅明日過來後再重新籤契就可。
最後,他和賣家約定明日早上或者最晚明日下午帶著牙人去衙門過戶。
在鄭同給徐雅辦妥這事時,返回的路上,徐栓子問侄女,“雅雅,你為何讓伯伯去那鋪子外頭守著等買家離開?”
徐雅則謊言道:“那鋪子位置好,我就想租那個鋪子做飯鋪子的買賣,所以想等買家走了後,和鋪子主家談談租賃的事情。如今不用等了,我託了鄭秀才幫忙我辦這事……”
鄭同提了食籃回到宿舍,他和陳澤、許文哲一個宿舍。
為了讀書請教方便,許文哲特意給他們申請的三人宿舍。
許文哲已成親有家小,又家住縣城經常回家,一般不住宿。
而許文哲如今不住宿,則是因家裡出了事。
本來鄭同和陳澤兩人不在一個宿舍,因後來兩人要“狼狽為奸”給說書人寫話本,他們才專門調到了一個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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