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然是馮思哲的主意。
在從何文保那裡很詳細的瞭解了王瑞華的資料,因為以前她曾經在縣政府辦呆過一段時間,所對她的個人履歷與資料很清晰的記在了何副主任的口中。為此馮思哲就知道了王瑞華其實是地道的火店鄉人,而且她的家就在火店鄉下面的王閣村。做為本地人應該對這一塊非常的熟悉才是,為此當齊恆全鄉長在徵詢他意見要誰隨同時,他就點了陳飛與王瑞華的名字。
當然了馮思哲這樣去做,實際上也是為了保護王瑞華,從陳虎那裡分析得出的結果他就肯定那天晚上趁自己假裝醉酒前來喂自己喝水的人並留下血書的人就應該是這個王瑞華了,而今天當他一進到鄉長辦公室又聞到了那熟悉的香味之後就更加的確定了這一點。想著以他現在的能力的確不能馬上為她的哥哥平反,可是對這個女孩還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的,這樣他就提出讓王瑞華陪同。
齊恆全與表哥通了電話,想著表哥說要給這位副縣長面子,便也就沒有多加阻攔,不過就是讓王瑞華與他多呆幾天罷了,不會出什麼問題。等馮思哲一走,王瑞華不還是會在自己的手底下工作嗎?那時想怎麼樣機會不是還有很多,為此他也就痛快的同意了。
這樣,到了下午,一臉興奮的陳飛和有些不情願的王瑞華就出現在了馮思哲和何文保的面前。因為道路實在不好,還是好樣子,大家都騎腳踏車,只是這一次多了一輛腳踏車。在原的兩輛的基礎之上,陳飛也弄來了一輛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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