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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座,這軍裝……醜。”
左夢庚悉心拿出來的軍裝,被新任第四師師長左永給瞭如許評價。
這讓左夢庚氣不打一處來。
“哪兒醜了?”
這可是歷史上被證明了的軍裝,真是不識貨。
左永十分嫌棄。
“這軍裝鬆鬆垮垮的,穿起來一點都不威風。”
不光是他,王秀芹等人紛紛點頭,竟然都是一樣的想法。
左夢庚愕然,隨即明白了過來。
軍裝的發展,有一個持續的過程。
冷兵器時代的軍裝,都追求盔甲鮮明、顏色豔麗。因為這樣從視覺效果上看去,會顯得軍容威武,懾人心神,起到極大的震懾作用。
而這種思路持續到了熱兵器的早期。
排隊槍斃的年代,世界各國軍隊的軍服都漂亮規整的和孔雀一樣。
一直到布林戰爭時,英軍在布林人手中吃了大虧。
他們注意到,布林人穿的土色衣服很難被發現,因此開始拋棄鮮紅色的軍服,轉而研製出草綠色軍服。
和英國人同一文化淵源的美國,也是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其獨特的軍服文化,並且更進一步。
尤其是在戰場上,美軍軍服摒棄了制服款式,而是改為鬆快的野戰款式,結果大受歡迎。
左永等作為這個時代的人,看到左夢庚設計的軍服顏色不夠鮮亮也就算了,款式還不夠整潔,當然不太滿意。
這方面左夢庚當然知道什麼才是合理的。
“這是作戰服。你們想想,在野外、壕溝、城牆、泥土當中,你們更願意穿著什麼樣的衣服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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