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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莫,京城頑主們最想來的地方。
可這個地方忒貴,頑主要是沒犯下夠判三年起步的罪,根本來不起這裡。
其實頑主也分圈子,這時候以平民子弟為主的團伙自稱頑主;以高幹子弟為主的團伙自詡為“老兵”,認為自己是貴族,要到明後年,老兵們也慢慢自稱為頑主。
所以能來這兒消費的,其實是老兵,而不是寬泛意義的頑主。
“這是銀的?”
“嗯。”
“這不是惹人惦記嘛。”
“事實上,這裡的餐具經常被偷。估計老莫也快熬不住,得把餐具換成不鏽鋼的了。”
“你是第一次來嗎?”
“不是。”
“哦,你那裡也有這餐具吧?”賴彪亮了亮手裡的刀叉說道。
“我才沒那麼無聊,我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南爺,我那裡有,我順了兩套。”
“丟人現眼。”
“誰要沒老莫一套餐具,出去都不好見人。”
“見什麼人?見那幫天天惹事生非,還非得賦予自己正義感的頑主?看過《水滸》沒,就那幫玩意,還給自己立個替天行道的旗呢。你說,就那些玩意,放今天都是什麼結局?”
“還用說麼,打靶啊。”
“那不就是了,這幫頑主也差不多,不把自己送到大西北去,也得是派出所的常客,用東北話說就是二流子,用白話說就是……”
“古惑仔。”賴彪說道。
悶三兒嘀咕道:“也沒見幾個去大西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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