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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自己的女兒有了著落,李臘梅的心理負擔減輕了,她和王破爛很快就正式走到了一起。
考慮到王破爛只有一間不足八平的屋子,南易讓悶三兒踅摸到一個大雜院,裡面有兩間空房,原來的住戶工廠分了房子搬走了,可這裡的居住權還在他手裡。
悶三兒和對方私下弄了個協議,把居住權買了過來,南易就把兩間房送給了李臘梅當新婚禮物。
至於以後要是拆遷可能引起糾紛,這暫時就不做考慮了。
李臘梅搬出百花深處的四合院,南易就把南若玢安置在四合院裡,不再住在小洋樓。
還把四合院免費給一個曾經做過奶媽的婦女,當她糊火柴盒的場地;做為回報,婦女會幫忙看下孩子,給孩子做飯。
俗話說,好人有好報。
婦女人這麼好,自然有回報。
每個月固定的日子,她都可以在某個地方撿到三十五塊錢,過年過節還可以撿到月餅、豬肉、水果啥的。
這看起來有點掩耳盜鈴的味道,可南易不得不這麼操作。
誰讓他根本沒有僱工的權利呢。
11月,剛領了這個月的助學金,南易如約留下十塊錢,把剩下的四塊五透過門縫塞到自己家裡。
這時候的助學金主要分幾個檔次,一等每月21.5,二等19.5,三等17.5,四等15.5,最低等9.5。
等級標準按照貧困程度來評估,領一等助學金的不是烈士子女,就是孤兒,以此類推,像南易這種雙職工家庭的子女,只能領最少的那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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