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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大吉大利,今晚吃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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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排骨,豬身上的部分,林初更加喜歡蹄膀。小時候家裡不太富裕,口袋裡零花錢幾乎是沒有的,那麼一日三餐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有人說美食可以提升人類的幸福指數,林初深以為然。若是他一日三餐都能吃的飽飽的,美美的,那麼這一天肯定也是幸福的。

有別於排骨的骨肉相兼,豬蹄上基本都是肉,只不過是肥瘦的區別罷了。

晚飯的時候,林初的父親夾了一大塊肥瘦都有的肉塊放到林初的碗裡。雖然是夏末,但是豬蹄的香味還是直往林初的鼻子裡鑽。顧不得太燙,林初直接啃了一大口,他很喜歡嘴裡被肉塞滿的感覺。

豬蹄要趁熱吃,特別是上面的肥五花肉,一旦冷了肉就會發硬,變得口感很差。吃豬蹄,比起瘦肉,林初更加喜歡肥肥的部分,那種入口糯香的感覺,真的很令人流連。

然而肥肉卻不能多吃,淺嘗輒止是最好的。倒不是怕胖一類的原因,而是肥肉會有一種特有的肥膩,初嘗不覺得,多吃了幾塊之後就會從喉頭生出一種想吐的感覺。

所以林初一般都是開飯的第一塊肉選擇肥瘦相兼的,後面一律都是吃瘦肉。然而豬蹄上面大多都是肥肉,瘦肉是有限的,以往都是父母給分擔了。

特別是林初的父親,他喜素,口味有些淡寡,一般的時候肉都是不怎麼碰的。家裡的肉大多被林初母子給分了,當然吃的最多的肯定還是林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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