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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秀(包括倒黴的孫旂)合族被誅、趙王倫被賜死,訊息傳到瓊苑,綠珠即捧出一大疊地契,對何天說道:
“郎君踐諾,受石公之囑,妾轉呈是物,請郎君賞收!”
何天雖已有心理準備,但細看時,還是深感震撼。
這一大疊地契,是石崇散佈各地的田莊。
說“散佈”,其實不大準確,這些田莊的分佈,是有明顯規律的:全部分佈在洛水、伊水、谷水這三水之濱。
由東而西數過來,包括——
洛水之濱的成皋、偃師、河南、宜陽、盧氏。
伊水之濱的伊闕、新城、陸渾。
谷水之濱的硤石、新安。
以及洛陽。
伊水在洛水南,谷水在洛水北,都算是洛水的支流,三水會於洛陽、偃師之間,北入黃河。
上述十一地,以及三條河流,皆在司州境內;而除了宜陽、盧氏,其餘九地,皆在河南郡境內。
也即是說:畿輔。
石崇擇上述十一地佔田、買田,最重要的原因,兩個:
其一,土地肥沃,水量充沛,便於灌溉。
其二,運輸便利。所產糧食,走水路,船運至金谷園,加工之後,即入洛陽市場,進行發售。
這些田莊,面積幾何,倉促之間,何天不能細算,但總有數萬畝之鉅!
石崇數十年經營,建起了一個龐大的、驚人的糧業帝國。
如果他高興,絕對有能力操縱洛陽的糧價。
不過,穿越三年有半,何天感覺,元康四年之前,洛陽的糧價,大致平穩,基本上,應該沒有居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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