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他接宋煜電話把她完全不當一回事開始。
他總是出現在自己面前,以最高貴,最冷眼的姿態。
這是同樣心態高傲的她所不能容忍的。
既然得不到這樣的部員,那就只好毀了。
第二十一章 勇氣
這天晚飯,宋煜吃的好像還算香,所以嚴柏景大約能猜測到宋煜的心情應該好了很多。
“明天就籃球賽開始了,感覺時間安排的好緊啊。”
嚴柏景找個話題和宋煜聊了起來。
宋煜嘴巴包著飯,嚥下去之後開口道:“對啊,明天我們對電工院,電工院那麼大一個院,有點不好打啊。”
嚴柏景是覺得輸贏無所謂,他真的很不在意這些。
宋煜有一句形容他的話倒真沒說錯,他的確是一個很無聊的人。
這也是喜愛籃球的人最看不起的一類人。
如果連贏都不想贏,那麼還有什麼資格說自己愛籃球。
曾經他很愛打籃球的。
像宋煜一樣渴望勝利。
像每一個心中有女神的男生一樣會喜歡在女神面前表現自己。
那時候,嚴柏景想要表現的物件,是他的同桌。
他說他特羨慕在球場上打球特別帥的男生,因為他不會打。
那時只會學習的嚴柏景也不會打籃球,卻因為他這一句話揹著他偷偷摸摸在小區的籃球場練起了籃球。
從一開始他連運球都像在拍皮球,被小區路過的大人們嘲笑,被同齡人嘲諷菜逼。
但嚴柏景是一個很聰明的人。
其實每個人都很聰明,天才和庸才的差距就是在用心程度的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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