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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背只在曾家村裡頭找到兩隻奶羊,要不是看在他用秦朗擔保的份上,人家肯定不會把羊借給他放。
牽來兩隻羊後,他道:「大朗舅,羊群木有,只有兩隻,怎麼操作?」
一直在賣關子的秦朗,這才道:「見過羊舔鹽竹筒嗎?」
「我去,這操作666啊!」劉背還真見過,他村裡就有人在山腳養了很多黑山羊,每天這些黑山羊都要攝取一定量的鹽分,所以把鹽放進竹筒裡,再鑽個小口子讓鹽水滲出來。
基本上一個竹筒兩三天就要換一個,為何?
因為被羊群給舔穿了。
所以,如果身上塗些鹽巴,可想而知下場會是什麼。
十幾分鍾後,被裝進水缸裡泡著水的,終於體會到了生不如死的奧義。.
他的雙腳,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
血肉模糊也就算了,還要被撒上鹽,被羊舔。
用秦朗的話來說,如果道歉就可以彌補犯下的過錯,那犯罪的成本也太低了。
只要身體泡在水裡,就不會死,既然不會死,那就求死不得吧!
「大朗舅,這事要不要跟葉子軒說說?」跟曾金寶有一陣子了,劉背在曾金寶身上學到了不少經驗,雖然還是狗籃子,但勉強算是有點腦子的狗籃子了。
秦朗點了點,「也成,變色龍這種動物,它要是潛伏起來,不容易發現。叫他讓人去羊城帶些皇甫玲瓏穿過或者用過沒洗的東西,既然用肉眼發現不了,那就用賓門的犬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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