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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鬼?
明早的行動?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洛克聽著格溫的這句話,忍不住的揚了揚眉毛。
這個時候跑去法院?
喬治如果想要申請搜查令,白天不是不可以。
白天不去,晚上才去,肯定是為了要掩人耳目,保持一定的機密性,所以,才會選擇在晚上過去的。
那麼問題來了。
誰啊,何德何能啊。
洛克肯定是不配享受這種待遇的,畢竟,他不過是個英俊帥氣的十六歲且人畜無害的小夥子罷了。
再者說了。
洛克這裡也不可能搜出什麼違禁物品出來。
呃……
酒精肯定是不可能算的。
搞這麼一出,神神秘秘的,肯定是不可能專門為了來找他不滿二十一歲不能飲酒的麻煩的。
再者說了。
就算是被抓住了,那也是去找監護人的麻煩,可惜,洛克的監護人就是洛克自己。
所以……
那就只剩下一個有資格享受這個待遇的人或者組織了。
紡織廠!
……你媽!
洛克眉毛一挑,要是紐約警署明天也過去了,那豈不是就直勾勾的撞上了嗎?
最重要的是……
好傢伙!
十字架搶我的人頭,都需要付出生命作為補償,喬治,你好端端的,為毛要想不開,跑出來搶人頭呢?
不對。
洛克一愣。
喬治應該不是去搶人頭的,他特麼的是跑過去送人頭的啊。
洛克有些無語。
雖然在昨天,別看是最開始的屠夫,亦或者是昨天晚上的火狐或者十字架,在洛克的面前,跟個臭弟弟一樣,毫無任何的還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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