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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書的內容是什麼呢。
說的是段譽和喬峰在酒樓裡面喝酒,一連喝了三十多碗,倆人是越聊越投緣,索性就結為了異性兄弟。
李臻在這一點的處理上很巧妙。
他刻意的減弱了段譽喝酒的偷奸耍滑,因為這種情況聽到後世之人的耳朵裡還好,其他的不說,光說那連喝三十六碗的“壯舉”,現代人聽著就得迷糊。
可在這個時代,如果一個人能一連喝三十六碗酒,但凡聽說了,或者見到了,那都得佩服至極的喊一聲“壯士好酒量”。
能喝酒,便是豪爽。
人豪爽,便可與之結交。
說書不是什麼照本宣科,也要分場合、分觀眾、分特定的時代。
所以,在這邊的處理上,李臻改成了段譽用那雄渾的內氣化解酒力,然後開始重點描寫喬峰。
“列位,段譽說到底,是個公子哥的身子。別看他身有雄渾內氣,可終究不是江湖人。但這喬峰便不同了。是左一碗右一碗!段譽瞧的分明,心說我這都在這偷奸耍滑的用內氣化酒,可這位可是實打實的三十來碗下肚,眼瞅著是越喝越精神!當真好酒量!”
一群人聽的是連連點頭。
可不麼。
一連十幾碗酒,還沒怎麼聊天,就幹喝。
這酒量可真好。
把眾人的反應盡收眼底,李臻笑呵呵的繼續說道:
“喝酒這種事,您各位可記住了。雖然老話說是酒要少吃,事要多知。可是,更有句話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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