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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人有五個,全都是個子高大、肌肉鼓鼓,而且身穿獸皮,滿臉的兇悍之氣。
任不歡用金手指一看:
(公孫野,人族,男,300歲,元神初期。注:公孫部落勇士,為人急公好義,為人族強大事業殫精竭慮)
(公孫甲、公孫乙、公孫丙、公孫丁)
嗯,路人不配擁有名字!
任不歡心中吐槽一句,重點看“部落”二字,沒想到鯤鵬大陸的人族那麼可憐,人家萬族都有城池,這裡的人族卻還處在部落時期,恐怕這個公孫野也是部落少有的勇士吧。
公孫野拱手道:“道友好,我是公孫部落的公孫野,聽聞了你的事情,這才急忙趕來。道友可有願去我們部落做客?”
一般的,陌生人這樣邀請十分突兀,但任不歡相信金手指的判斷。
不過他卻是說道:“我把龍象族的象悟打了,估計龍象族會找我報復,你真的要邀請我去你們部落做客?難道不怕我帶去災禍?”
公孫野拍拍結實的胸肌:“身為人族自然互幫互助,他們敢來,我們部落拼盡全力也會鬥爭到底!”
任不歡心中暗暗點頭,雖然這邊人族的生存不好,但還是有志氣的。
於是他爽朗的笑道:“哈哈,既然如此,我便陪公孫大哥走一遭!”
公孫野也笑了:“哈哈哈,就該如此!請!”
接著,五人負責帶路,向著遠離孔雀城的原始森林飛身而去。五人的身法十分粗糙,但速度依舊很快,只是再快也快不過任不歡,任不歡也只是輕鬆的跟在後頭。公孫野一開始還擔憂的回頭,驚訝之後也就笑笑,倒是其他四人一臉的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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