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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留學生遭了凌辱,欲諸駐日公使,及留學生監督,出為維持,借洩眾忿,偏莊、江兩人,置諸不理,好似胡越相視,無關痛癢一般,實恐得罪強鄰。惹得眾學生滿腔怨憤,無處可洩。嗣由青年會幹事馬伯援,親往日警署探問,共計學生被捕為三十六人,拘入麴町區警察署,約二十三人,拘入日比谷警察署,約十一人,尚有二人,受錮表町警察署。於是設法運動,得於次日午後六時,放還麴町區警署中二十三人,尚有十三人,未曾釋出。日本各報,反言留學生胡俊,用刀砍傷日警,不能無罪,所以日比谷警署中,拘有胡俊在內,應該移入東京監獄,照律定刑。留學生看著報語,當然大譁,一面登報辯護,一面再函詰莊公使及江監督,詞極迫切。莊景珂、江庸方電達北京政府,自稱制馭無方,有辭職意。假惺惺的做什麼。這訊息傳到上海,上海總會中,便覆電慰勉,且決計不買日貨,作為抵制。一經鼓吹,八方響應,就是廣州人民,亦組織國民外交後援會,號召各界,於五月十一日大開會議,到會人數,幾至十萬,比上海尤為踴躍,演說達數十萬言,傳單約數十萬紙,結果是張旗列隊,至軍政府遞請願書,要求岑春煊、伍廷芳等,力起與爭。請願書分三大綱:(一)宜取銷二十一條件,及國際一切不平等條件,直接收還青島。(二)應循法嚴懲賣國賊。(三)請北方釋放痛擊賣國賊因此被逮的志士。岑、伍等極口應許,大眾才各散歸。既有了這番要請,遂山岑春煊等致電上海,使總代表唐紹儀提出和會,嚴重交涉。上海和會中正彼此爭論,凡各種條件審查,統有雙方齟齬情事,相持已一月有餘,再加入青島問題,致生衝突,哪裡還能融洽?唐紹儀即擬定八大條件,通告北方總代表朱啟鈐,作為議和綱要,條件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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