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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六回 罷小徐直皖開戰釁 顧大局江浙慶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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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張作霖下榻一宵,越宿起來,已近巳牌,盥洗以後,吃過早點,時將晌午,尚未見曹錕出來。作霖料他有煙霞癖,耐心守候,直至鐘鳴十二下,午膳已進,方見曹老三入門陪客,餚饌等依然豐盛。彼此分賓主坐定,小飲談心。作霖先說及吳佩孚態度,未免過剛,漸漸的談到張辮帥,謂:"帝制罪魁,事過即忘,近或仍作顯官,何必苛待張勳。"卻是說得有理。曹錕與張勳本無惡感,樂得隨口贊成。其實張勳遁居荷蘭使館,靠著徐州會議的約文,抵抗馮、徐。馮、徐恐他露洩機緘,先後未曾過問,所以張辮帥仍得行動自由,逍遙法外。不過他舊有權利,已經喪盡,單靠著從前積蓄,取來使用,斷難久持。因此急奔投路,請託張雨帥設法轉圜。或謂:"從前兩張,曾有婚媾預約。"或謂:"張勳嘗輦巨金出關,為賄託計。"小子依同姓不婚的故例,似乎婚媾一層,未足憑信;如兩張的粗豪,恐亦未必拘此。即如輦金一節,亦未曾親眼相見,不便妄斷。只張作霖迴護張勳,乃是確事,就中總有一線情誼,牽結而來。自曹老三贊同張議,作霖卻也欣然,所有談論,愈覺投機。

待午餐已畢,吳佩孚及各省代表陸續趨集,再行會議。討論了若干時,才議定辦法六條:(一)是留靳雲鵬繼任總理,撤換財政總長李思浩,交通總長曾毓雋,司法總長朱深。(二)是撤換議和總代表王揖唐。(三)是湘事由和會解決。(四)是和會不能解決各條件,應另開國民大會,公同解決。(五)是邊防西北軍,與南方軍隊,並及各省兵額,同時裁減。(六)是開復張勳原官。吳佩孚瞧這六條辦法,尚未滿意。謂必須罷免徐樹錚。作霖道:"待我入京返報,可將小徐罷去,自然最好了。"當下議決散會。作霖復勾留一宵,至次日辭別回京。看官閱此,應不能無疑:孚威將軍吳佩孚,肯容張勳,何故不容徐樹錚?哪知吳佩孚的心理,但主倒段,小徐為段氏第一腹心,綽號為小扇子,所以必欲罷免;若張勳與段氏,明系仇讎,何妨令復原官,多一個段家敵手。故張勳開復原官一條,吳氏並無異議。這可見吳氏心理,亦全然為私不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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