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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軍之策落北平,是在冬季,冬季本就沒什麼農活,大家每天早起跑跑步,鍛鍊鍛鍊身體,沒什麼問題。
可眼下已是開春,大家還惦記著自己手裡的那幾十畝地,總不能每天繼續訓練吧?
朝廷有規定,每個衛所的軍戶要耕種一分地。
那位說了,一分地而已,隨便刨兩下就拾掇好了,至於花多長時間,耽誤訓練?
不好意思,明代軍屯裡的一分,一般是五十畝。
每一位軍士的一分地,按照規定,要收取十八石糧食,上交六石,剩餘十二石自己吃。如果年景不好,欠收乃至絕收,那你也得賠納足額,俗稱倒貼。
衛所制與軍屯制,在明代初期,確實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到建文元年,有超過一百二十萬的軍隊參與屯墾,增加了近九千萬畝,每年屯糧達兩千三百多萬石,這也是明初農稅過低,依舊能養活二三百萬大軍的關鍵。
可衛所制與軍屯制施行了二三十年,已經出現了很多問題。
對於衛所制,徐輝祖指出四個問題:
其一,軍戶逃跑的問題。
這其實是有情可諒的,誰能保證年年豐收安泰?
今年老天爺不下雨,都絕收了,你還讓我們交糧食,怎麼交?
活不下去了,還不能逃走嗎?
其二,軍官侵佔問題。
士紳都知道佔農民的地能撈取好處,軍官雖然是粗人,可也不傻,知道地多錢多的道理。
士兵五十畝,好,你去八十里外戈壁灘上開五十畝去,這五十畝良田,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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