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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上班的端木天,一路上磨磨蹭蹭,待入了皇城行到衛尉寺官廨大門前時,早已過了點卯的時辰。
大唐官員,每日卯時點卯,這個時間對於端木天這種懶鬼而言,實在是太早了。
他忍不住搖頭晃腦背了句歐陽修的詩:“十里長街五鼓催,泥深雨急馬行遲。”
歐陽修也嫌棄上班他早,更遑論他呢?
第一天上班就遲到,但端木天也不著急,反正他自忖自己是單位一把手,也懶得理會這種小事。
其實對於官員而言,遲到是很嚴重的事情。
尤其對於要參加朝會的官員,更是如此。
《唐會要》記載:“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
意思是如果上朝遲到,就要扣除三個月的俸祿,這要放在後世,老闆絕壁得被告上法庭。
而如果缺勤曠工,那就更嚴重了。
《唐律疏議》中規定,官員上班無故缺勤者,每缺勤一天鞭笞二十小板,每滿三天加一等,滿二十五天處杖打一百大板,滿三十五天坐牢一年。
後世打工人遲到曠工,最多扣點工資或者被開除,比起大唐官員,已經很幸福了,至少不用捱打坐牢。
所以即便端木天心有不甘,卻也不敢無故曠工。
其實自打被迫當上這衛尉寺的寺卿,身為從三品官員的他,也應該與老爺子一樣,每日卯時去太極宮參加常朝。
只是這貨為了偷懶,藉口要抓緊時間試製火藥,倒是得到了李二應允,可以不用去宮中參加常朝,這才讓他有了偷懶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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