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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亡命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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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猶豫了許久,最終還是沒有走進去。

他不想再把更多的人捲進來了,那個鯨魚壯漢已經在一年前因為他失去了一條手臂了。

他懷念的看著高天原來來往往的客人,不可否認的是,在高天原那段日子雖然狼狽又忙碌,還要被迫營業,但真的是他人生中最快樂的一段日子。

在那段日子,他還不是現在頂天立地的路主席,還是一個跟在師兄屁股後邊問著怎麼辦的衰小孩。

沒有什麼可以煩惱的事,還有了人生中最美的初遇,儘管他沒有珍惜。

他從來就沒想到要拯救世界,他的願望僅僅是將那名少女在擁入懷中,有人篡改了她的命運,他就暴怒,從天而降,憤怒猙獰。

從那以後,每當他疲倦的時候,看不到前路的時候,不知所措的時候,那場迎著陽光的盛大逃亡,都浮現在眼前。

才讓他有勇氣重新舉起戰旗,發出憤怒的咆哮。

時間是一條很長卻也很淺的河,他一路趟著,走過了年少和青春,流走了無知與懵懂。

回過頭,他的倒影卻與他已截然不同。

路明非還是走了,他走了很久,走過了源氏重工的大廈,走過了東京天空樹,走過了他吃過的那家米其林三星。

一直走到天色偏西,他停在了淺草寺面前。

沒有小魔鬼清場,這家寺廟簡直人滿為患。

路明非默默地求了一簽,排隊等候。

“是你呀”那和尚竟然還認得路明非。

“你還記得我,”路明非突然有些莫名的情緒。

“能在盛季包場一天的金主,我還是有些印象的,”和尚撓了撓頭,接過路明非手上的籤。

情由未了緣已盡,箋前莫賦斷腸詩!

緣已盡啊……路明非看著那個和尚。

和尚也不說話,看了一眼路明非。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路明非輕輕的問道。

“貧僧早就說過,我不會解籤,先前給別人解也是為了賺錢,”和尚搖了搖頭,“前來求籤的人大都是尋個安慰,但我覺得你不是,與其相信著莫須有的東西,不如去設法挽回。”

路明非走了,臨走還買走一個御守,裡面放的是日本櫻前線第一批盛開的櫻花。

去年繪梨衣也買過一個,後來被她掛在了寺廟的樹上,據說是能帶來好運。

路明非需要好運,因為他選擇了一條艱難的道路。

他又慢慢的走回了紅井,但她抵達時,月亮已經在天空正中間了。

他在繪梨衣的對面盤起坐下,拿出手機編輯了七條定時傳送的訊息。

時間是一個月後,裡面是一些重要的情報,還把一切的事情都攬到了自己的身上。

這樣的話,哪怕他死了也不會牽連到凱撒他們,甚至他們還能因為將功補過而回歸爬行類的世界。

是的,路明非決定冒一次險。

雖然他現在遠比曾經強,但他也知道了路鳴澤從來沒有騙過他,地下的龍王決非他曾經殺過的那幾只龍王可比。

甚至應該是天壤之別,而哪怕他使用三度暴血,也只是比曾經的赫爾佐格強上一線。

(原本路明非開掛應該是比白王弱的,後來他差點兒沒打過,透過天譴才殺掉白王)

這遠遠不夠,而且他對自己的意志力真的沒什麼大信心。

他需要更強的力量,他緩緩的拿出了一根樣貌奇怪的箭。

這是蟲之箭,能覺醒一種類似於規則的替身能力。

但是想要覺醒,必須先用弓箭洞穿心臟,一旦失敗便會死亡。

提升能力的東西並不止這一種,但只是價效比最高的一種。

也是路明非目前購買能力的極限。

但是他不想等了,如果這次成功了,他就去豎起戰旗打到地下去。

若是失敗了,就當把這一條命還給那個信任他的女孩兒,他或許會被芬格爾那個狗賊記入校史,而消除他的痕跡也不需要很久,只需要短短一百年,便只剩下凱撒和楚子航他們才會在他的墓前獻一朵花。

可能有人會說這值得嗎?那女孩已經死了,何必為了一個虛無縹緲的可能,而如此的拼命。

這有意義嗎?你為什麼要這樣拼命?

但其實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沒有為什麼的,就像天是藍的草是綠的,就像思念寫在夏夜晚風裡,就像你突然想吃糖醋排骨,就像你愛上一個人……

“保佑我吧,”路明非看著女孩兒,把蟲箭狠狠地扎入了心臟之中。

下一刻,血液沸騰,黃金瞳亮起。

世界上有一種對疼痛的形容叫撕心裂肺,但當你真正剖開心臟的那一刻,你已經不知道什麼叫疼痛了。

你感覺世界空蕩蕩的,你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你也不需要這樣。

你像飄在天上,大海上,陸地上,卻又有痕跡留在城市中,戈壁上,血液裡。

你在這不知道飄蕩了多少年,時間久的,讓你幾乎都忘了,你還有靈魂。

但實際上你還是少年,可以像玫瑰一樣熱烈美豔。

在這一刻,你似乎能感覺到世界上所有的悲歡離合。

在有人牽手擁吻的時候,有人正在歷經生離死別,明白了機場比婚禮的殿堂見證了更多真誠的吻,醫院的牆比教堂聽過了更多的祈禱。

你迷失在了這裡面。

你再體會不到時間的概念。

這就是死亡的感覺嗎?

這種盛大而又美好的感覺。

最終還是失敗了嗎?

此刻,在法國的昂熱郡,有一個小孩正巧翻開了聖經。

他輕聲的讀出了那一段話。

“你必堅固,無所懼怕。你必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逝的水一樣。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

其實路明非他真的是個很勇敢的男孩。

他的勇敢早在那個雨夜體現的淋漓盡致,他曾嘲笑自己問,為什麼要和屌絲談理想呢?

但轉眼間,成千上萬的暴徒聚集在他身邊,他害怕嗎,他當然怕,害怕從心底幽幽的爬了起來。

其實有很多時候他的勇敢後面有小魔鬼撐腰,可是他也曾在東京雨夜的深巷中駕駛一輛蘭博基尼,帶著他的小怪獸女友要殺出重圍,他通過後視鏡對自己下令,說路明非不要死,他把自己的潛力壓榨到極限。無數把刀砍在他背上,疼痛的感覺令他介乎清醒和昏迷之間,鮮血模糊了他的視線,他分辨不清現實和虛幻,他嘶啞地吼叫著,佝僂著背遮住趴在他膝蓋上的女孩,那時天上地下都是雨,夜那麼深,在那座陌生的城市裡,沒有人幫他。

就算我是廢柴,就算我什麼都沒有,就算我怕的要死,慫的要命。我依然願意為我的正義去奮鬥,就算搭上我的命

當年風間琉璃說他是獅子,他並不承認,但不得不說,風間琉璃的眼光真的可以。

路明非之所以會被形容成獅子,是因為他有自己的領地。領地之外他什麼都可以給你,他什麼都可以退讓。但你要是真的以為他就是慫包,然後肆無忌憚的踐踏他的底線。你真的會後悔。因為領地是他命都不要都要捍衛的。因為他把自己的正義,置身於自己的命之上,他有膽怯的一面,但他始終相信那些對的東西,他退到一定程度就不再退了,你再逼他,他就跟你玩兒命!他可以連命都不要來跟你搏鬥。我們把這種人統稱為亡命之徒!

“我是一個,偶爾會發瘋的人啊!”<!--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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