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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漸怎麼也想不到,自己只不過是吃了兩個人的空餉而已,怎麼就被逮到了當朝太尉張超的白虎節堂。
當被人領到白虎節堂之外,看到那龍飛鳳舞的匾額之時,當下腿便軟了。要不是兩名班直眼急手快一把夾住他,他能直接癱倒在外面。
活不成了!
這是辛漸的第一個想法。
當然肯定不是因為兩個兵的空餉,肯定是因為自己揍了侍衛親軍司都指揮使的兒子啊!他們官官相衛,竟然是要置自己於死地了。
也不知給自己栽了什麼了不得的罪名,讓案子居然到了當朝太尉的面前。
肯定活不成了。
張超是從兒子張誠那裡知道辛漸這個人的。自己兒子的本事如何,張超是心裡有數的,但張超自稱在這個辛漸手裡過不出十招去。
這就相當的厲害了。
這一次的比試,什麼軍略之類的可以忽略不計,就相當於一場狹路相逢的勇士之戰,武勇,必然是要排在第一位的。
蕭定能打,張超很清楚。
但張超不相信他的親衛們也很能打。
當然,如果一頭猛虎帶著一群瘋狗,的確很有可能打出讓人難以想象的成績來。但如果這頭猛虎被人纏住了,甚至於被擊敗了,這群瘋狗恐怕就會變成喪家犬了。
不過眼下張超看到辛漸居然是被人拖著走進白虎節堂的模樣,眉頭立刻便皺了起來。這點兒膽色,能當得起如此重任嗎?
卟嗵一聲,辛漸跪在了張超的大案之前,叩頭如搗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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