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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嘴上說不信,可很快就被打臉了,這滁州的廚房,還真能嚇死人!
不說別的,光是做飯一項,就夠驚人駭目的。
最初張希孟計算,一個士兵一天要一斤糧,可事實上從來沒有低於一斤二兩,甚至最近達到了一斤半。
真是沒有辦法,春耕正忙,老朱又推行了屯田,從朱元璋以下,都要開墾荒地,種植糧食。
勞動量上來了,吃的跟不上,那可是要死人的。
因此每天的標準是一斤半糧食,如果換成二兩的饅頭,就是十二個(十六兩一斤)。
後世的人,零食點心一堆,尤其是油脂和糖類,要多少有多少,一頓能吃兩三個饅頭,就算是大飯量了。
可是在元末,一頓能吃十幾個饅頭的狠人都所在多有。
這點食物,也就勉強吃個七分飽罷了。
好在軍中買賣公道,能從百姓那裡弄到充足的青菜。偶爾也會發動士兵,打獵捕魚。再有軍營之中,也有雞鴨鵝狗養殖,總算是隔三差五,能吃到一點肉蛋,可以滋補身體,不至於過度勞累而造成損傷。
為了士兵的一口吃的,張希孟都挖空心思了,他甚至想在軍中推廣牛奶,不過很快就放棄了,一來士兵不愛喝這玩意,二來他也弄不到那麼多牛。只能退而求其次,弄了些黃豆黑豆,給士兵喝豆漿。
歸結起來就是一句話,養人不過肉蛋奶,誰敢攔著不許吃,就跟他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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