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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長賣官鬻爵,應該如何治罪?”張希孟聲音冷冷道。
張承天翻了翻眼皮,搖頭道:“依我看,治不了任何罪!”
“為什麼?”
張承天道:“老爹,你想想啊,他賣的是高麗國的官爵,那是他韓國公治下的地盤,屬於外藩,不列入大明九州之列。他們本來就和大明的規矩不一樣,海外藩國,別說賣官鬻爵了,就算是真的敲骨吸髓,您又有什麼辦法?”
張希孟繃著臉,怒火中燒,確實是這樣,本來就鼓勵往外折騰,到了外面,一切後果自負,人家願意賣官鬻爵,你管得了嗎?
“不對啊,他賣給大明子民,這我們也管不了?”
張承天臉很黑,“爹,你情我願的事情,花一百貫,買個知府身份,說出去咱也是有官身的人。雖說大明不承認高麗的官,但好歹也是官了。家裡頭死了人什麼的,也能按照高麗知府的禮節下葬。沒準以後去了高麗,還能補缺,正兒八經當個知府,這種好事,幹嘛不要啊!反正價錢也不貴,我覺得挺好的。”
“爹,伱瞧瞧,人家李相公多會賺錢,一張紙,蓋個大印,就能滿世界賺錢……你鼓搗陛下榨糖,又要開墾土地,又要尋找勞力,還要安排人看著。種甘蔗,收穫,榨糖,運輸,銷售……別提多麻煩了,論起斂財,您是真不如李相公,該認輸就認輸,也沒什麼不好意思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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