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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林紅所料,麻煩在第三天中午來了。
有個老頭躺在了店門口,說是昨天中午在店裡吃火鍋吃壞了肚子,拉了一下午加一晚上的肚子。
給他作證的還有中午一起吃飯的四個人,都是他的親戚朋友。
“店裡的東西不乾淨,我拉了一天肚子!這是個黑心店,你們要給我個說法!不給說法我就不走!”
郝雲已經看出來了,這老頭就是來找事的。
要是這老頭和張豔沒關係,他的名字倒過來寫!
那天之後,張豔回過神之後一口咬定沒有收買張記者,張記者也否認和張豔有金錢交易。
而林紅當時說的什麼磁帶都是急中生智詐張豔和張記者而已,事實上好再來根本沒有什麼磁帶。
因此,派出所教育了張豔和張記者一頓之後,就將兩人放走了。
當然,郝雲並不打算放過張記者,已經在準備後續的事情。
可對張豔,郝雲還真不打算繼續追究。
畢竟,郝雲也還留著一份善念,對方考上大學不容易。
可現在看來,自己還是心太軟了。
郝雲也不含糊,立刻讓小王去報警、去市場監管局報告,還讓人看管好了留樣櫃。
這是高山月對店內人員培訓的時候提到的處理方法,郝雲不禁佩服高山月的先見之明。
老頭躺在地上又哭又喊,可店裡根本無人搭理他,反而是派了幾個人站在不遠處,似乎是盯著他們。
老頭原本有些狐疑,但是他幹這種事情也不是第一天了,從沒有失手的時候,因此嚎得越發來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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