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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四,海康縣大堂。
這個公堂雖小,但兩邊的刑具一應俱全,十二名手持水火長棍的高大衙差分列公堂兩側,呈現著這個時代官權的至高無上。
正常而言,這縣大堂沒有什麼理由會升堂,特別在知縣空缺的情況下,更不會有什麼事情要由縣衙主持。但事實上,今天這裡確實要開堂公審。
卻見身穿朝廷四品公服的分巡道刁大人走到公桌前坐下,一張標準的國字臉,濃眉大眼,眼睛隱隱透露著疾惡如仇,渾身散著一股浩然正氣。
關於大明當下的官場,漸漸形成一種官場醜態:以貌取人。長得方正臉的官員,往往更容易得到提拔,甚至都不看這位官員的品行和能力。
刁南就是沾得了長相的光,故而比大多三甲進士要幸運,官途至今還算順暢,最近他更是有可能再進一步,成為廣東提刑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
亦是如此,他的底氣要遠高於一般的分巡道,甚至隱隱要以“粵西王”自居。
“升堂!”
刁南背靠著海月牙兒屏風,頭頂著公正廉明匾,目視著堂下,臉上不怒自威,一拍驚堂木沉聲道。
“威——武!”
十二名身穿整體公服的衙差將長棍用力地搗在磚板上,發出令人頭皮發麻的“咚咚”聲響,齊齊地張開嘴唱道。
籲……
堂下站立著近百名圍觀百姓,而站在最前頭的十幾個婦人卻發出了倒喝彩聲音,矛頭卻是直指堂上的分巡道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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