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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嬸留給喬以笙的,關於杭菀是匿名郵箱主人的證據,喬以笙在暗室的那臺電腦裡找到了。
但喬以笙沒有交給警方。
因為如果證據交給警方,代表要翻出曾經的那起綁架案,而綁架案的重要嫌疑許哲,前陣子剛在陸闖的安排下送到其他城市的療養院裡,等時機成熟再報線索給警方,抓獲許哲。
而這個成熟的時機,是很難把握的,喬以笙深知這已經是陸闖在盡力兌現對她的承諾了,她不可能為了讓法律制裁許哲,強迫陸闖不顧及他的自身安危。她當初那樣要求陸闖的原因,真正的目的也在於不希望陸闖因為囚禁許哲而搭上他自己。
牽一髮而動全身,目前許哲的失蹤暫時不適合被警方重新加大關注度。
再者,慶嬸提供的證據,能證明杭菀利用餘子譽將被下藥的陸闖送去聶婧溪的房間,卻還是無法百分之百證明杭菀之前還利用這個郵箱促使了綁架案,杭菀還有辯駁的餘地,比如郵箱被他人入侵併加以利用,誣衊給她。
既然無法百分百給杭菀定罪,還可能牽連陸闖被調查,綜合兩點原因,只能先放過杭菀。
在確認杭菀和當初的綁架案有關係之後,陸闖是不願意就此罷休的,畢竟當初險些要了喬以笙的命,還害得喬以笙流產。喬以笙勸了陸闖很久。
喬以笙的想法歸根究底就是一點:陸闖不能有事。
“二哥,我們正好有事和你商量。”原本打算葬禮結束後再找陸昉,現在既然陸昉先來找他了,且杭菀在場,陸闖閒著也是閒著,選擇提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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