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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案為什麼需要被調查,兇手為什麼需要被找到並懲戒?
很多時候,我們並不特意去考慮這個問題。
法律賦予這樣一套準則。
但法律本身?
社會本身?
莫石望著青鳥——望著唯一與他同屬於一個世界的存在物,想著。
莫石理解審判庭派出的調查團為何消極怠工。在這個雪行者的社會里,不存在逼迫執法機構找到兇手的要素。律法中沒有哪一條明確規定,王國機構有義務找到傷害他人之人。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申請人和訴訟者,審判庭不會調查也不會審判。
而眼下,在這座尖晶石學院的圍牆之中,尋找兇手的動因也並不真的多麼強大:
第一,學院方面希望排除掉這個殺人者,他是一種不應該存在的動亂和荒謬,昭示著某種制度方面的殘缺和管理不當。
第二,死者的家族希望知道真相。
第三,學生以及教師,以及其他人,所有人,生來對謀殺同胞之人的厭惡和恐懼。
以上三點有哪一點是急迫到不得不為之的嗎?
沒有。
如果這個殺手之後不會再繼續殺人,那麼費勁心力找到他這件事就是“浪費資源”(對於一個貧窮的社會來說,無可厚非),更何況尖晶石學院裡的學生多多少少都有著貴族血統和宗室的支援。而活著的人永遠比死去的人更加難以應付。
於是在進行了一個小月的調查後,審判庭做出的決定是,建議那些曾經與特里·金鬃關係較好的學生離開尖晶石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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