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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芳乃曹節女婿。其女馮氏(注①),稱曹節養女安素為“從母”。即姨母。
《爾雅·釋親》:“母之姊妹為從母。”《左傳·襄公二十三年》:“繼室以其姪,穆姜之姨子也。”注曰:“姪,穆姜姨母之子,與穆姜為姨昆弟(姨表兄弟)。”又疏曰:“據父言之謂之‘姨’,據子言之謂之‘從母’。”
此乃《娣媵制》之遺風。多為妹從姐嫁,姪從姑嫁。類似外甥女從姨嫁,卻不多見。
然亦無不可。大而化之,無為而治。親上加親皆可,還有何所不可為。
“薊王,既已捷足先登,朕,自當成人之美。”何後遂命宮妃捧盤而出:“千金寶鑷(梳)乃先帝所賜,今轉贈令女,聊表朕心。”
“這,如何使得!”馮芳大驚:“臣女,焉能用皇后之物。”
“既是朕所賜,但用無妨。”何後言道:“既與姨同嫁,自不可厚此薄彼。”遂又命人另取寶梳相贈。
“如此兩全其美。”
“臣,受之有愧。”馮芳感激之情,溢於言表。須知,時下吃穿用度,皆與身份相匹配。看似不過一件價值不菲的首飾,然卻是皇后隨身之物。換言之,馮氏與安素,可用皇后配飾。此在國色天香的薊王后宮,亦非比尋常。算是“傍身”之物。
“薊王應運而生,尚未再興炎漢,豈能長睡不醒。”簾內何後,言及此處,亦頗為觸動:“校尉且回,待薊王醒來,朕當為令女賜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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