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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稟主公。臣與中丞,不謀而同。”右相持芴跽奏。
薊王遂問:“莫非,右相乃欲改客籍乎?”
“主公,且聽臣一言。”右相耿雍,總領國政多年。論治國,朝堂無出其右。這便將心中所想,娓娓道來:“如中丞所言。凡我十三州流民,舉家來投,無有不納。戶戶得宅一棟,田一頃。牛馬機關俱全。且主公有令,可分期償還。譬如主公少時,陷地除石,得美田百畝。皆是樓桑宗親,代為庸耕。論耕植,天下無有比漢人者。故客庸國中四百城港,多為四裔。非我漢民。故論客籍,亦多循此例。此其一也。”
耿雍此言,乃向儒宗委婉道明,胡人不善耕田。為爵民之家庸耕者,多是國中齊民。齊民之家,本就是稅賦所出,故無需另行徵繳。自不在客稅之列。
“右相之意,所謂客稅,乃據‘客籍’而徵。”薊王這便領會。
“主公明見。”耿雍又道:“客籍,出於診籍。如子弟行學,病而求醫,訴訟庭前,皆多有不便。宜當增改之。且國宅價高,足錢販得,非客庸能及。若徵客稅,或滿十載。可比齊民,先居後償。於國於民,皆有大利。此其二也。”
薊王面色稍霽:“徵稅十載,可比齊民。”
“然也。”耿雍再接再厲:“客稅,分‘客庸’與‘遊客’,為三也。”徵稅的目的,乃為區分,客庸和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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