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司晴沒來,麥芒一個人正在包廂裡喝酒。那日,包廂外異常鬧騰,說話的人異常中氣十足。麥芒在包廂裡都能清楚聽見他們的高談闊論。
一人道:“這稚兔同籠,三十五頭,九十四足,這至多有三十五兔,按一兔,二兔,一一窮舉,必可解此題,只是稍有些麻煩罷了。”
接著響起一道調侃的聲音,“柳兄,你這法子哪裡是稍有麻煩,是太麻煩了吧。”
鬨堂大笑後,又一人猶豫著說道:“這九十四足,一兔四足,即至多有二十三兔子,這樣是否可以簡化些?”
有人疑惑:“何來二十三,二十三隻兔子不過九十二足,那還有二足呢。”
前人噼裡啪啦又解說一大通。
眾人恍然大悟,“哦,原來如此。”
麥芒無奈地長嘆一口氣,免費的好酒喝著,這樣的喧鬧自然是要自個兒忍著的。不過,這下總算是能安靜了。
“啪!”
比麥芒手拍桌子的聲音更響,聽著聲兒,像是電視劇裡青天大老爺的驚堂木似的。
一男子聲如洪鐘,“這道問題是我經過東域時收集而得,自然也有它自己的解法。聽著,倘若這隻籠子裡全是兔子,那它就得有一百四十足,多了四十六足。一隻雞比一隻兔子少兩足,那這四十六足就代表著二十三隻雞,自然就還剩下十二隻兔子了。”
這段話一出來,包廂外的分貝以麥芒肉眼可見的速度瘋漲。
“這至多有二十三隻兔子,怎麼可能全是兔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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