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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託請
雷簡夫信中沒有提到自己下了多大的力氣,只說是讓蘇洵切莫氣餒,他還給張方平也寫信了,要老張再薦!
其實老雷才是真正的熱心人。
他給歐陽修的信中寫道:“伏見眉州人蘇洵,年逾四十,寡言笑,淳謹好禮,不妄交遊。嘗著《六經》《洪範》等論十篇,為後世計。”
“張益州一見其文,嘆曰:司馬遷死矣,非子吾誰與簡夫亦謂之曰:生,王佐才也。”
“嗚呼!起洵於貧賤之中,簡夫不能也,然責之亦不在簡夫也。若洵不以告知人,則簡夫為有罪矣。”
翻譯過來就是:蘇洵這人可以的,不過我老雷是沒辦法將他從貧賤裡邊拉出來了,但這不是我的過錯,要是我不將他推薦給你們,那才是我沒對。
言下之意就是,現在人交給你們了,老雷我名聲不汙地上岸了,各位看著辦吧。
蘇洵在這種情況下,糾結再三,決定給張方平寫封信。
開篇說了兩人之間光風霽月,不涉私情,可以無愧。
然而筆鋒一轉,但是如今我卻有私事求張公,必將為君子所笑。
然後再轉,事情涉及自己親人,因此受到譏笑,那也是活該。
然後再轉,但是如果今日我不主動,他日明公知道我家的情況,肯定也會主動,那時候就是明公被譏笑。
然後再轉,與其明公他日被笑,不如我今日被笑,思慮再三,我還是決定將這事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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