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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任務完成。】
所以說救命還是應該靠警察。
電棍在手,五個人只是一個照面就被安利到了地上。
最後110拉走張恆,120拉走他們五個,筆仙被裝進塑膠袋,然後就到了大家最喜歡的錄口供環節。
還別說,警局的燈還挺亮。
“你小子行啊!兩天進來兩次,怎麼?打算住這了?”
遞給張恆一杯熱水,一位中年警察坐在了張恆對面。
“說說吧怎麼回事,昨天那個還沒出院今天又送進去幾個。”
張恆:“……”
“我這不是在網上論壇看到一個玩筆仙的帖子,琢磨著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就過來看看,誰知道這幫人玩著玩著開始跳大神了……”
看著張恆站起來一邊比劃一邊叭叭的講個不停,中年警察默默的在本子上這下了‘精神不正常’五個大字。
尤其是筆仙啥的,要不是職業問題真想上去給他兩巴掌。
錄完口供出來。
張恆思索著臨走前他拍了拍自己肩膀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時一個身材微胖,面相忠厚老實的人一把撲了過來抱住了張恆的大腿。
“大神!!”
張恆:“??”
這胖子抬起頭一臉仰慕的望著張恆。“初次見面大神當真是氣宇軒昂英勇不凡啊!我對您的敬仰猶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
這是遇見精神病了?
也不對呀,這說話的利索程度也不像是那個啊。
這……
“喂,110嗎?啊?對對對又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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