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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柱進了清溪書屋,拜見了康熙。
康熙揚了揚手裡的摺子,說:“南城察院參了你一本,說你仗勢欺人,抓了他們一百多人?”
玉柱在康熙的跟前,從不藏著掖著,就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完整的說一遍。
末了,玉柱嘆息道:“老爺子,我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惡氣。”
畢竟還是年輕人,容易衝動!
康熙瞥了眼玉柱,不僅沒有發怒,反而覺得,玉柱若是忍住了,沒有報復南城察院,那個心機就太深沉了。
“你身為朝廷大員,居然挾私報復,成何體統?”康熙板著臉訓斥玉柱。
“奴才有罪,請萬歲爺責罰。”玉柱趕緊伏地請罪。
“去,把偏殿的地板,都擦乾淨嘍。”康熙冷著臉罰玉柱去做苦力,扭頭又說,“叫張廷玉。”
等玉柱擦完了地板,坐下喝茶的時候,魏珠湊過來,小聲透了口風:“柱公,南城巡城御史,已經罷了職,拿交刑部治罪。”
玉柱早就心裡有數了,他是康熙交託兵權的心腹,南城御史不過是隨時可以替換的惡犬罷了,孰輕孰重,還用問麼?
凡是都要講道理嘛!
南城察院,先動的手,居然抓了玉柱的人不放,簡直是豈有此理!
在這個吃人的社會,衙門之間扯皮打架,官司打到御前,總繞不過去三種情況:不是主動挑釁的一方,就佔著理兒;由於簡在帝心,皇帝基本上要拉偏架;沒出人命的,就叫有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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