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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明發上諭,命玉柱為正欽差,博啟為副欽差,赴湖廣查辦藩庫火耗虧空之事。
清初時期的散秩大臣,並不是虛職,而是宮裡侍衛處的實職官員。其權力和地位,低於領侍衛內大臣和內大臣,高於一等侍衛。
侍衛處內,上三旗的領侍衛內大臣,每旗各兩名,共六名。內大臣,每旗各六名,共十八名。
散秩大臣,就沒有定額的限制了,只要皇帝樂意,隨時隨地可以增減。
只是,博啟的散秩大臣,就有些尷尬了。因為,他雖是從二品武將,卻僅食三品官的俸祿,而且無爵。
玉柱以戶部左侍郎的身份,充任欽差大臣,照例應坐八抬大轎。
博啟呢,他其實也很想坐轎。只是,朝廷有規矩,文臣坐轎,武將騎馬。
這且罷了。
等出了京城之後,玉柱按照規制,擺開了全套二等侯爵的儀仗。
這一下子,落在大隊伍後頭的博啟,僅僅從氣派上,就被徹底的壓制了下去,隨即坐實了跟班的角色。
為了掩人耳目,明發的上諭裡邊,沒有老十三什麼事。
不過,老十三就盤腿坐在玉柱的候爵馬車裡邊。
玉柱飲了口茶,嘆息道:“在家千日好,出門萬事難吶。”一副捨不得京城花花世界的模樣。
老十三輕聲一笑,說:“四哥說了,我這次能出來,全是你的功勞,他都只能乾瞪眼。”
玉柱一聽,嗯,老四確實是個聰明人,這麼大的事,紙肯定包不住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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