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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齊磊一走,康春風率先開口說道:“大姐,剛才齊同志都說了願意給三百八十八的彩禮。大姐,這彩禮不僅是咱家的面子,也是你的臉面。”
鮑憶秋看著鮑母沒吱聲,她嗤笑一聲說道:“齊磊那邊的規矩是男方出多少彩禮,女方要給一樣多的陪嫁。你們捨得拿出三百八十八的彩禮給我置辦嫁妝?”
齊磊那邊沒這個習俗,是她跟幾個女同學聊天的時候說起,有的地方男方給多少彩禮,女方家境好的會陪嫁同等的嫁妝。
康春風一聽就變臉,說道:“陪嫁三百八十八,你將我們都賣了也湊不齊這麼多錢?真沒想到這齊同志看起來豪爽,卻這麼不要臉。”
鮑憶秋再沒忍住,罵道:“咱家最不要臉的就是你了。嫁進來就擠兌得憶虎搬出去,還打我的主意,想將我賣給那什麼文盲工人謀取好處。”
說完她看向鮑母,說道:“我自十三歲頂了爸的工作開始賺錢,賺的錢每一分錢都拿回家裡。後來下鄉,我也是省吃儉用將錢寄回家。上大學每個月也錢回來,那都是我從牙縫裡摳出來的。我為家裡做了這麼多,你還嫌不夠,臨了還要將我賣個好價錢?”
聽到這話鮑母很難受,說道;“憶秋,娘剛才說了,咱們只要八十八的彩禮。這誰家賣姑娘,會只要八十八的彩禮。”
鮑憶秋一臉怒容說道:“你也不看看我多大年歲了?過完年我就二十九了,就我這歲數,倒貼八十八陪嫁條件好的人家都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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