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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晚飯,譚越將消過毒的針以及酒精拿去給譚敏雋,讓他洗過澡後將血泡挑破再消毒,這樣明日就不會那麼疼。
沒等譚敏雋說話,譚越就轉身去廚房打了熱水給田韶泡腳。
田韶正坐在桌前看書,看到他端了水進來,放下書一邊撩起褲腳一邊笑著問道:“敏雋說什麼了?”
譚越搖頭道:“一臉愁苦,看著跟個怨婦似的,看到他這樣來氣懶得再跟他說了。”
田韶卻是笑著說道:“你也不用要求那麼嚴,我覺得這孩子挺不錯的。手磨出血泡,挑八十斤柴走了一個多小時也沒喊一聲累。”
譚越卻覺得他還是養得太嬌了:“敏行健步如飛,他卻跟蝸牛似的,還是缺乏鍛鍊。明年暑假,讓他去西北軍營呆兩個月。”
田韶失笑,說道:“我還想著他要做生意,讓他明天暑假去羊城呆兩個月。到時候不許帶錢跟任何東西,讓他自己賺錢養活自己。”
譚越一聽立即改變主意,說道:“按照你說的,明年就讓他去羊城。若是連這點苦都吃不了,再說做生意打斷他的腿。”
田韶看他板著臉,笑吟吟地說道:“你倒是很快融入到叔叔的角色當中了。”
譚越一怔,轉而自己也笑了起來。確實,他對譚老爺子有怨氣不想見,與譚興國與譚興華相處其實也有隔閡。但是對幾個侄子,他第一時間就接受了。
田韶卻有些感嘆,譚興國確實厲害,有幾個孩子緩衝何愁關係不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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