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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是賈六一直主張的助人為樂精神。
他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收錢不辦事的人。
所以發誓只要收了人家的錢,就一定給人家把事辦成。
問題是這個臨渝縣令險些讓自己成奔喪的,這樑子是錢能解決的麼?
別說七三了,就是九一都不行。
原則問題。
不由看了眼栓柱,和聲道:“你去訂口棺材,讓棺材鋪量寬些,做大些。”
一聽這話,栓柱趕緊道:“少爺,這個臨渝縣雖然糊塗,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再說少爺你也經常說朝廷培養一個官員不容易,還是給人家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治病救人,懲前毖後嘛.”
栓柱本來也不想饒過這個穆知縣,但人家給的實在太多。
把兩年知縣貪汙所得的八千兩全拿出來了。
再說這事也沒釀成大的後果,所以本著得饒人處且饒人的想法,就告訴對方生路全在總督大人二叔身上。
自個再替對方說些好話,這事多半結了。
至於罪魁禍首馬秀才,那卻是不能饒的,給再多錢也不能饒,這一點,栓柱的尺度還是有的。
“柱桑,你說的很有道理,我們是不能把人家一棍子打倒,不給人家翻身的機會,但是,”
賈六幽幽白了眼自作聰明的栓柱,“但是你想多了,棺材是給你準備的我跟你說過,遲早有一天活埋了你,擇時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啊?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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