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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子和一群人被送到了一個曠野中。
他們被用繩子牽到這裡,看著一望無際的野地一臉懵逼。
不遠處大家有一堆人正在熱火朝天的幹活。
看到他們,當即有人上來領他們,看到他們手上綁著的繩子,問道:“是犯事的?”
“對,都是犯事的。”
“犯了什麼事?”
“這個,這個,還有這兩個,偷懶耍滑,這三個,偷東西,還有那三個,刺兒頭,帶頭打架鬧事,都被判了十個月的勞動改造。”這是趙含章新定的縣衙法規。
所有犯事的,不涉及人命的,一律由監刑變為勞動改造,按照輕重來判。
重的還需要人看守,輕的則不需要。
柱子的罪刑就屬於不用看守的。
領頭的人將他們牽下去安置,分了兩間茅草屋給他們住,然後做訓話,“你們也都看到了,我們這裡房子還沒建好,所以你們得住茅草屋。”
“因為你們是犯事,所以在這裡,你們幹活是沒有工錢的,”他道:“活有點重,保證讓你們吃飽,好好幹,還能減刑,早點回家。”
“可誰要是還不聽話,偷奸耍滑,或是直接跑,我們這些部曲也不是吃乾飯的。”對方指了一圈附近道:“看到沒,全是我們女郎的人。”
“再者說了,能送到這裡的人,誰也不是光桿一個,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哼!”
沒人敢跑。
柱子悔恨不已,哭得不行。
他犯的事不大,所以被調去磨房裡幹活,其他人則沒有他的好運氣,聽說是要去挖山,挺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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