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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彌遠上奏,請為沂王立嗣。
這是不必“譎諫”的——沂王嗣子的位子既空了出來,找人補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這一回,皇帝就不打哈哈了,非但立即准奏,還將此事全權委託給史彌遠,並叮囑,“不著急,仔細挑”。
著急是著急的,但仔細挑更是要仔細挑的。
誠如史嵩之所言,絕不能一不小心,再挑一個貴和郎君出來,如是,史氏上下,人人買一塊豆腐,撞死了算逑。
但不挑一個貴和郎君出來,只不過是一個最低要求。
史氏的終極目的,是長保富貴。
史彌遠專擅朝政十數年,不曉得得罪了多少人,又被多少人目為權奸?就連祁國公這種本與史氏無任何恩怨的,都對史彌遠咬牙切齒,所以,欲長保富貴,必長保權勢——舍此無他途;而欲長保權勢,新君——新任沂王嗣子取祁國公而代之,繼承大寶,之後,必如今上一般,繼續乃至長期信用史彌遠。
於是,就帶出了第一個必要條件——
新任沂王嗣子的性格,必彷彿今上,溫和、良善,兼以二三分懦弱。
一句話:聽話。
可是,這個必要條件,同另一個必要條件,幾乎必然形成衝突。
另一個必要條件,啥?
且聽獅子從容道來。
史彌遠、史嵩之叔侄密室籌議,得出結論:以沂王嗣子取祁國公而代之,只能矯詔,其時機點,只有兩個:
一,今上病危不起、昏迷不醒、彌留之際;二,今上剛剛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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