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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嶼說要搬家,就當真行動了起來。他向身旁的朋友打聽合適的地段,也儘量空出時間去看看樓盤。
因為受到s市限購令的影響,必須得先處理掉他現在手裡的這套房。
他並不準備出售,而是準備將其過戶到的母親的名下,因此,這段時間的他已經和父母商量這件事了。
林嶼是s市人,他的父母非常有投資頭腦,在房價崩盤前就買了房。大概前,林嶼又在凝星灣給老兩口買了套房,出售了舊的那一套。
凝星灣的那套房是林嶼以贈予的名義買的,直接填寫了父母的名字,不過內部的裝潢倒是的老兩口自己出的錢。
由於婚後買房直接填寫父母的名字在法律上不算夫婦共同財產,所以買那套房時是林嶼自己付的錢,與季久沒有絲毫的關係。
林嶼和父母住的不算遠,開車也不過二十來分鐘的車程,平日裡走動很方便,但自從離婚後,林嶼還沒怎麼去過父母那。
林嶼的父母很喜歡季久,和季久的父母相處的也很好,在聽到他們決定離婚的訊息的時候,他們都大吃了一驚,立刻趕了過來,企圖改變他們的想法,放棄這個念頭。
在整整三個月的離婚冷靜期裡,他們幾乎每天都會來林嶼這兒,風雨無阻的給他做思想工作,但可惜的是,最終他們還是沒能夠阻止林嶼和季久離婚。
在正式離婚之後,林嶼的父母倒是不怎麼來他這兒了,也沒有試圖給他介紹新的女性之類的,甚至沒怎麼聯絡過他,一副隨他去了的樣子,這讓林嶼也不知是該感激還是該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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