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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歷史從嘉靖朝進入隆慶朝以後,政局就一直動盪不定。
隆慶元年本來是政通人和,百廢待興的時候,可處理了嘉靖皇帝的喪儀後,緊接著就鬧出首輔之爭,徐階和高拱鬥得不可開交,最後以高拱致仕離開而結束。
隆慶二年,作為政爭的勝利者徐階因為隆慶皇帝不喜,也選擇致仕離朝,大明政局進入一個平穩期。
而到了隆慶三年,一開始也算無事,甚至朝政有蒸蒸日上的跡象,可皇帝忽然就起了召回高拱的想法。
同時,做為高拱老對頭的徐階家中也是突遭變故,徐階案終於還是爆發了。
徐階案,指的是隆慶年間發生的一場和徐階有關的江南地區土地投獻案件。
隆慶三年,海瑞以右僉都御史的身份巡撫應天十府,檢視吳淞江水並允許農民檢舉鄉官的不法行為,勒令鄉官退還侵奪的民田,同時認真平反冤狀”。
實際上,海瑞將該案定性為田地糾紛,有大事化小的嫌疑。
關於徐階案,歷史記載甚多,不過《明史》卻較為簡略,“(海瑞)素疾大戶兼併,力摧豪強,撫窮弱。貧民田入於富室者,率奪還之。徐階罷相里居,按問其家無少貸。下令飆發凌厲,所司惴惴奉行”。
《明實錄》中並無海瑞審理該案的直接記載,不過為了彈劾海瑞,時任吏科給事中的戴鳳翔在奏章中提到了該案的審理過程及結果,“禁佃戶不得完租,貧民不得償債,皆遷顛之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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