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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帝國早期的連弩也挺強的,連弩平放在地上時,高約一米六,寬約一米五,不佔地方,可以放在城堡上守城,也可以放在船上用。
普通四百料戰船都能放好幾具。
而丁毅自己打造的配重式拋石機,比較佔地方,只有一千料左右的戰船才適合放。
按華蒂斯的介紹,這種弩可以用單發和連發兩種方式。
單發可以射兩米左右的長箭,大箭,類似像權遊中射龍女火龍的弩一樣。
射程可以達三百米。
連發射一米左右的箭,可以一次性放十五枝箭,然後嗖嗖嗖,不停的連發,射程在一百米以內。
但這玩意被淘汰也是有原因的,一是比較落後,總體射程遠遠不如火炮。
連弩得一百米以內才能連射,而歐洲這時的戰船火炮,基本都在一里以外就開始打了。
二是很費筋。
每架弩都需要大量的野獸筋,比如牛筋、鹿筋。
並且一場仗打下來,大部份都要換掉。
趙大山當時就以這個理由表示不值錢,咱們大明養牛很少啊,那來這麼多牛筋用。
他也沒胡說,這玩意讓大明朝裝備,根本沒這麼多牛筋換,當然,大明朝做弓弦,有時會用蠶絲和野獸皮來結合,一般來說,南方用蠶絲,北方用牛筋。
但是他們濟州島多啊,濟州島養的牛越來越多,大員這邊也在養,特別是這批四千戶蒙古人過來後,也正在加大養殖數量,大員這邊鹿皮更是出口僅次於白糖多的物資,這個時代到處都是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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