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盧克打量著達爾文·莫里森,峽谷分局警探司將他列為重點嫌疑物件主要是基於3點。
第一點他是死者的最後一個聯絡人,死者還發簡訊邀請他去1號公路見面;
第二點案發時間段他開車去過1號公路,卻謊稱自己沒有去過,這也是他最可疑的地方;
第三點警方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一個疑似兇手留下的皮鞋印,反推出的身高、腳長與達爾文·莫里森相似。
盧克透過足跡鑑定,確定案發現場的腳印是個女人留下的,與達爾文·莫里森的性別、身高並不吻合,那麼第三個疑點就可以排除,無法證明達爾文·莫里森去過案發現場。
至於前兩個疑點,只能證明達爾文·莫里森存在一定嫌疑,要給對方定罪卻遠遠不夠。
而且透過剛才的筆錄,盧克沒有看出對方有明顯的撒謊跡象,不過,他一直不肯說自己和死者見面的原因,肯定是有所隱瞞。
即便他不是兇手,也很可能是知情者。
盧克語重心長道,“莫里森先生,我們今天來這裡不是為了抓你,相反,我們是來幫助你的,想證明你的清白。
但前提是伱願意協助我們,如果你擺出一副拒不合作的態度,我們想幫你,也無能為力。”
達爾文·莫里森說道,“我一直在協助你們調查,我剛才說的都是真的。”
“或許你告訴警方的話都是真的,但你肯定隱瞞了一些事情,這對你是很不利的,比如說,你為什麼要深夜趕去偏僻的地方見死者,你們之間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