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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秦風要送信,驛館不敢有半點遲疑,派出傳令官直奔京都而去。
由於傳令官經過專門訓練,又熟悉地形,知道走捷徑,熟識各大驛站的分佈點,故而秦風都要狂奔四天四夜的路途,傳令官只用了三天,但換馬卻更加頻繁,足足換了十八次坐騎,也就是說,平均一天一夜要更換六次坐騎。
當傳令官將陳立厚厚一沓罪狀,送交吏部時,吏部官員大為震驚。
吏部侍郎捧著罪狀,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區區九品芝麻官,竟能犯下這麼多大罪?隨便拎出來一條,都夠活颳了他。
處置這種芝麻小官,過程倒是極為便捷,根本用不著稟明聖人。
先是革去官職,然後與刑部官員照會一下,逐條罪狀對應逐條法律,審批完畢,就相當於宣判了陳立的死刑,甚至不需押解進京受刑,送交最近的府衙代為處斬即可。
最後,在北溪縣官職上畫個叉。
如此一來,北溪縣官職就算是‘空’出來了,等每月月底,稟明聖人即可。
至於縣令委任,這種芝麻綠豆大的小事,也用不著勞煩聖人,州府就能自行定奪,若三個月內仍舊空缺,則由吏部代為指派。
短短一日內,已出結果。
就在吏部準備將書信發還北溪縣時,高府僕人突然捎來一封密信。
吏部侍郎看到密信內容,不由眉頭微皺:“委派秦風,就地擔任北溪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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