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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庭隆深施一禮道:“正是。明人不說暗話,草民這次是來給家父翻案的。”
王恬緩緩放下茶碗,抬起頭說道:“哦?你可知我大寧律法規定,翻案者先杖責二十,翻案不成還要充軍。”
朱庭隆先是一愣,沒料到還有這麼一條惡毒的規定啊。
但是事情已然到了這個地步了,只能硬著頭皮上了,對不起了我的屁股~~~
“草民不知。然救父心切,即便是二十杖,也甘願承受。”朱庭隆頭一低,一副來吧我就是來捱打的姿態。
“好,好,好。念你是一個孝子,又有些才華,這二十杖先欠著,如果你能追回失竊的軍械,我給你免掉這刑罰。”王恬捋須笑道。
其實,王恬心裡清楚的很,國朝初年是有這麼個要求,但隨著綱紀廢弛,早就沒人遵守了。
“那草民是否現在就可將案情陳述?”朱庭隆激動地要跳起來了。
王恬伸手打住,說道:“不,既然是公事,那就到大堂去說,做好卷宗記錄,留好籤押證詞。明日升堂。”
王恬又說:“清嶽,在沒有外人的時候你就不要一口一個草民了。”
“那草民……哦,晚輩聽大人的。”朱庭隆趕忙應下。
不過他馬上似乎想到了什麼,朱庭隆趕忙說道:“大人,如若明日升堂,務必先要如此如此……”
……
臘月初六,越州刺史衙門大堂。
王恬已經換上刺史的四品冠服,端坐在了大案之後,全無昨日的親和,換成一副威嚴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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