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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說一遍,你借了人家多少錢?”
辦公室裡,馮林寬從老闆椅上站起,眉頭高挑,手指隔空點在鄒曉波鼻頭上,怒喝著問。
後者縮了縮脖子,弱弱道:“兩…兩百五十萬。”
“我看你就像個二百五!”
馮林寬大怒,一個人如果在家境承受範圍之內去嚯嚯,那叫敗家。
如果幹的破事自己的家境根本無法承受,那就是妥妥的傻叉。
你自個兒傢什麼狀況不知道嗎?
兩百五十萬,把你家房子賣了,把你父母也賣了,也不夠錢還啊。
家裡人以前總說這個曉波亂搞亂搞,這輩子算是廢了,但馮林寬有些不同的看法,一個才二十幾歲的年輕人,以眼下的行為去度量一身,未免有些過於看死人了。
該說不說,他年輕時也挺亂搞的。
他大哥龐建不亂搞?
你還別不信,以他自己的人生閱歷來看,後來有出息,當了老闆的,現在日子過得舒坦的,不能說全部吧,年輕時大多都不是什麼溫順孩子。
反而是那些從小性子溫順、親朋好友各種誇獎、父母寄予極大期望的孩子,長大後大多撈個穩定營生,得過且過,比較平庸。
人生就在於折騰,小時候逃課打架的事情都沒幹過,長大後你也未必敢走南闖北,未必敢創業。
他自己的孩子,就從不束縛他的天性。
當然了,肯定也不會鼓勵他逃課打架。
總之在馮林寬看來,男孩子在思想尚未真正成熟時,稍微調皮點,稍微亂搞點,不全然算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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