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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被駁得啞口無言,甚至心裡還有些慌張。
因為從小她弟弟李志傑還就是這樣的人,總愛搶她的東西,那時候可比現在窮多了,一年到頭就沒吃飽過飯的時候,餓的時候連樹皮都啃。
好不容易搞到點吃的,還沒進嘴就會被李志傑搶過去,她當然不捨得,姐弟倆時常因為爭吃的打架。
而每次祝紅平都偏袒弟弟李志傑,對她非打即罵,甚至還幫著李志傑搶她藏的東西。
久而久之,李志傑越來越無法無天,十來歲就跟村裡的二流子混,從偷瓜果到偷雞摸狗,現在更是鋃鐺入獄。
前段時間才被宣判,判了八年,祝紅平現在隔三岔五就來凌家找她哭訴。
想到這些,李麗暗下決定,以後不能太縱容兒子了。
李麗將兒子放到地上,哄道:“家樂,搶東西是不對的,去向姐姐道歉。”
凌家樂直接扭過身,“我不!”
“你不想書包了?認了錯嬸孃就會把書包還給你。”
聽到這話,凌家樂第一時間看向雲茉,眼裡透出疑惑,似乎在詢問是不是真的。
雲茉直接告訴他,“你要先向姐姐道歉,因為你搶了她的果凍,其次是向我道歉,我買書包給你是希望你好好上學,你看看你乾的好事,這麼漂亮的書包,別人想要都沒有,你還不珍惜!”
最終,在李麗的好言相哄下,凌家樂才不情不願的向凌春花和雲茉認了錯。
雲茉也說話算話的把書包還給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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