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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字好醜,而且你為什麼要寫的這麼大!”
雖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是美醜高要還是分得清楚的。
“隨便罵,反正這字不是我寫的!”
雖然根本不會毛筆字,但不妨礙方譬恬不知恥的一百步笑著五十步。
對神鵰的教育有了顯著的成效,字的確是醜了點,但最起碼能一個字不錯的抄了下來,這是一個非常優秀的開始。
就這智力,方譬差點就有了送孩子去學校的衝動。
方譬心裡驕傲的像個老父親,而高要正在仔細的閱讀,這所謂的原來的歷史。
半晌,緊皺著眉頭的高要,終於看完了所有的內容。
對於高要來說,如果他真的連男人都做不成,他自己都想象不出來會遭受怎樣的打擊。
不會記恨易小川,是因為冤有頭,債有主。
這次被方譬救了下來,可這筆賬他是一定要找劉邦討回來的。
說到底最讓他不能接受的事,是易小川辜負了小月。
按照布上寫的,那個姑娘和他親妹妹高嵐長得一模一樣。
捫心自問,在這舉目無親的朝代,高要看見這麼一個人,是一定會把她當成親妹妹去照顧,這一點毋庸置疑。
況且,小月和高嵐一樣懂事善良,值得他真心對待。
後面什麼霸王項羽、烏江自刎,這些高要看不懂,他只明白是因為易小川辜負了小月,才讓她落到了一個橫死的下場。
仔細想想,自己之所以跟易小川一起來到這秦朝,不就是因為他對高嵐不好,自己才去找他麻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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