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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臨,吳偉把警車開進一家酒店的停車場,剛解開安全帶,正準備推門下車,梁東昇的手機響了。
“劉所,我剛到開發區,回不去,真回不去,好的,謝謝。”
“師傅,所裡有事?”
梁東昇收起手機,拿起包推開車門,邊帶著他往酒店裡走邊解釋道:“韓朝陽的母親來了,來給他買房子的。人家是第一次來,劉所、教導員、許所在花園酒店給他母親接風,想叫我一起去吃飯,我哪有時間。”
“市區房價這麼貴,說買就買,他家雖然沒許宏亮家有錢,但能買得起房也算可以。”
“他父親好像是幹部,母親是教師,他又是獨生子女,這條件算不上好但絕對算不上差。”想到徒弟快三十一歲什麼都沒有,梁東昇接著道:“所以說人比人氣死人,很多事是沒法兒比的,你說他因為有好父母能少奮鬥幾十年,他還羨慕許宏亮呢。”
想到一起分到所裡的韓朝陽不僅成了“最帥警察”,成了分局重點培養的物件,馬上在市裡又有房子,而自己卻一無所有,吳偉酸溜溜的嘆道:“他是越混越好,比管稀元混得還好。”
“不說這些了,幹活。”
幹活,又是做無用功!
從被抽調進專案組到現在,幹得全是一些無足輕重的活兒,查得全是些沒什麼價值的線索,就因為在案發現場沒找到每個房東家都應該有的《外來人員登記簿》,領導就認為問題極可能出在房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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